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拄双拐讨要工伤赔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1: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拄双拐讨要工伤赔偿(图)

  潘引刚向记者哭诉自己的遭遇。华县农民工潘引刚最近的心情是悲喜交加:喜的是女儿今年考上了大学,悲的是自己两年前在湖北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基地的工地干活时摔伤,不仅使家里生活雪上加霜,女儿上大学的费用更是一个子也拿不出来。眼看9月12日就到了女儿报到的日子,潘引刚拄着双拐、拿着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表,
一趟趟地往西安跑,但卓越公司西安基地称,要等劳动仲裁结果,公司才会承担相应责任。潘引刚昨日向记者哭诉:“要打官司,不知道啥时才能拿到钱,娃的学看来是上不成了!”

  家乡遭灾外出打工又摔伤

  今年44岁的潘引刚来自华县下庙乡三吴村,家里共5口人,70岁的老母亲,两个孩子,还有他和妻子。全家平时靠务农和他们夫妻打零工为生,2003年华县水灾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灾后,潘引刚再次来到西安,在湖北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基地的工地上干活,然而屋漏偏逢连阴雨,2004年4月12日,来西安不到两个月的他在工地施工时,不慎从6米高的架子上摔下受伤。虽经两次治疗,仍落下了残疾。

  潘引刚说,摔伤后他一直在家休养,家里的负担更重了。今年女儿考上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费又成了压在他心上的大石头,他实在不知道日子该咋过了。

  工伤已定公司还要打官司

  老潘摔伤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他伤残等级为6级,“属因工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确认停工留薪期为8个月。

  9月4日,老潘拄着双拐,带着劳动部门的文件,从华县老家艰难地来到西安。之后的几天,他找了卓越公司西安基地负责自己事的行政部金经理。“金经理说,既然我找到劳动部门了,就让我等待劳动仲裁的结果吧”,没有要到工伤赔偿,老潘只好找到记者求助。当记者与他再次来到卓越公司西安基地,金经理不在,一位保卫人员给记者说了金经理的手机号。

  记者拨通了金经理的电话。他说,他们公司对老潘的事是负责的。老潘两次治疗的钱都是他们掏的,公司还应老潘及其家人的要求,支付过一次性补偿金9000元。

  显失公平九千补偿不算数

  对公司一次性补偿的说法,老潘说,自己当时不懂法,担心他不答应连这钱都拿不到。后来他听广播,才知道他的情况属于工伤,这才找到劳动部门,认定了工伤,评定了伤残等级。

  在医疗费用外,老潘究竟应得到多少工伤赔偿呢?陕西呼建武律师事务所的王奇律师认为,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我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的标准,及老潘伤残鉴定表确定的停工留薪期,老潘应得到约7万元赔偿。9000元的一次性补偿金显失公平,是不合法的。文/图记者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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