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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为争客源 竟刺伤竞争对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3:00 法制晚报

  销售员为争客源 竟刺伤竞争对手

  伤人者被判有期徒刑7年

  本报讯(记者 付中)为争夺顾客,在商场里为不同厂家推销洗衣机的孙某和燕某发生了矛盾,孙某而后纠集他人将燕某刺成重伤。今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孙某有期徒刑7年。

  21岁的孙某和燕某都是某商场的销售员,为两家不同的厂商销售洗衣机。

  去年4月16日中午,孙某和燕某在争夺顾客时发生口角。为泄私愤,当晚8点半,孙某纠集他人在朝阳区惠新西街上找到燕某,向燕某及其朋友黄某猛刺数刀,致燕某肝破裂,肋骨骨折,泛发性腹膜炎,失血性休克;致黄某失血性休克,胃、小肠等多处破裂。

  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燕某、黄某所受损伤均属重伤。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孙某无视国法,伙同他人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重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同时,孙某还应赔偿燕某经济损失6万余元,赔偿黄某经济损失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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