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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医院规定上交款:普通医生至少三百元,科室主任至少五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17:34 温州都市报

  核心提示:

  自北京发动的治理商业贿赂行动,在一些地区却演变成了一场“运动”。最近,四川的不少医院,医生被规定缴纳钱款金额,“完不成任务就过不了关”。//nn.. ll!,!,9月1日下午,成都市金堂县人民医院,一些科室已关门谢客,医生们分两批走进位于行政楼四楼的会议室,参加一次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会议。医生们称之为“反贪会”。

  会议有院长、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主讲人很快切入主题:“这种形势之下,我们班子经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在上交款项上作一致要求———普通医生至少三百元,科室主任至少五百元。”

  上交的去处,是成都市卫生系统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账户”;而主讲人口中的“形势”,是指正席卷成都乃至全国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如主讲人所说,这项行动已进入“实质性的关键阶段”。

  “反贪会”强调为了自我保护需交款

  事实上,一个月以来,这类会议在中国各级医院已是司空见惯,在四川的很多医院,“治贿”的标语、通告和宣传材料随处可见。在这家医院,8月底至少开了两次会,9月初的会更多。

  今年3月30日,成都市全面启动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级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领导小组次第成立,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整治的重点是医院的“敏感部位”,22个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经有25位设备科长、药剂科长轮岗。

  在查处大案的同时,该项行动的另一个重头戏是“自查自纠”,要求全市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上交商业贿赂。

  8月3日,成都市卫生局以成都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账户”。据当地媒体报道,截至8月16日,已经有28人上交钱款2.34万元,全市卫生系统退还上交红包8.43万元。市卫生局成立了7个督导组,分赴各单位进行督查。

  而金堂县的形势不容乐观。记者从一位与会者那得到的记录显示:那位主讲人在会上说,全县上交的回扣只有1000元。省市来员进行检查,“(认为)工作很不明显,很不满意。一句话,首先就是对我们目前上交款项很不满意。”

  “我可以肯定,我们医院存在问题。我相信这种情况(收回扣)是存在的。”

  这位主讲人披露的数据是,全县医疗系统每年的药品采购量大约一千二三百万元,其中人民医院就占了近千万元。而且个人收入也是最高的。“在金堂县,我们是老大,首当其冲,肯定要查我们。”

  “(有关部门)对于回扣的相关线索,应该说是掌握了的。到9月30日(自查自纠阶段结束)为止,吃了回扣该交的没有交,那么查出来以后,该进监狱的要进监狱。我们不希望我们医院当典型,也不希望我们哪一个医生当典型。”

  “只有我们按要求把钱交了,医院才能够顺利过关,个人才可能过得了关。”

  至于让医生交钱的价码,他提到了兄弟医院的经验:在成都市的一些主要医院,摊派上交款已有约定俗成的价码,科室主任至少交五千元,普通医生至少三千元;而一些二级医院,科室主任至少一千二百元?”

  这位主讲人要求这个医院有医师资格的约百名医生,“必须要交钱,必须要有所认识,认识一定要清楚,一定要到位,一定要端正。”他要求医生们在9月10日前交清款项,并保留好收据和复印件,“从现在大气候来看,需要这样来做,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我们医院,保护我们医生。”

  医院与医生对交不交回扣难抉择

  成都媒体在获得会议录音后,对该医院医生进行了采访,一些医生表示,对于这种摊派式的“反贪”,交了钱就等于给自己扣了顶黑帽子,因此坚决不交;而也有医生说,迫于医院压力,“可能不交钱不行”。

  7月至9月,是卫生部规定的自查自纠阶段,而正如那位主讲人一样,多数医疗从业人员并不否认这一事实:医疗回扣在这个行业已相当普遍。此前收受的回扣,交还是不交?

  据媒体报道,到7月底,湖北随州市两家最大的医院,共有270人,占医生总数的7成,上交回扣款170余万元。但从公开的信息来看,全国多数地方,如金堂县和成都市,进度仍难与其比肩。

  四川催交医生回扣的政策,颇有渊源。2003年底,四川省开江县人民医院医生肖启伟,实名举报该院收受回扣,引致纪检和司法机关介入。次年,除几名领导收受金额较大被追究刑事责任外,普通医务人员也被要求限令上交回扣。

  而据《凤凰周刊》报道,该院百余名医生集体抗交,一些人消极怠工,甚而上书为领导鸣冤。一些医生说:“既然院长敢进(药),我们就敢开,检察院总不能把全院的医生都铐起来。”

  四川某市卫生局一位领导对记者分析医生们的心理,一是法不责众;二是收受回扣由来已久,当事人并不以为罪,甚至认为是行规和正当酬劳。这位正在组织“自查自纠”的官员说,他不排除一些干部和医务人员仍有观望和侥幸心理。

  而四川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长马健则对媒体称,对于吃回扣的医生,卫生部门的最大权限是吊销行医执照,但这种处理方式对整治医药回扣风气付出的代价太沉重,尤其在一些开江这样的贫困地区。

  而真正的风暴,是司法机关介入后才动静显著。开江案发后,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从医药器械商处查获的线索,在全省布置了一项专项行动。

  刘波,现在是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保安。而在去年,他还是这家医院的总务处处长。他和他的几名同事,应该是这场风暴中的相对幸运者,他们或免于刑事处罚或被判处缓刑,降职但被保留工作,而他的另外3名同事,此时已在狱中。

  去年至今,在四川省共有128人被查办,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涉及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和一批处室领导。其中成都榕株实业公司在销售彩超仪器过程中,即向7家医院人员送回扣160余万元及其他财物。

  普通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性质认定,法律上仍是空白,司法部门也无暇顾及。对涉事者的处理,多取决于当地的“政策”。

  出台如此政策是否有越俎代庖之嫌

  而进入2006年,在中央启动治理商业贿赂行动后,“治贿”有了尚方宝剑,北京刮起的治贿风暴很快蔓延至全国,其中医疗回扣成为业内外的众矢之的。

  但四川某市一位卫生官员说,医疗回扣涉及面广,而上级一度方向明确,政策模糊,使得一些地区或失之于宽,或失之于严,而医生也难测上意,不免人人自危。

  早在3月28日,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即下令要求涉事者“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同时强调“既不搞人人过关,又不能留下死角”。但在一些地方的医疗系统,这场治贿风暴不仅刮到了每一个角落,甚而吹动了每一个人。

  就在8月底,成都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何勤来到金堂县督导治贿工作,向金堂方面强调,不能过左,不能搞人人过关,不能下指标。

  但这位主任同时要求,对于重点科室和有处方权的医生要“重点做好工作”,这些医生应该“拿出态度”。自贡市卫生局纪检书记金道德也称,在自贡,对医生不搞人人过关,但对干部则要一一谈话,并且制定了谈话表,要求当事人对一些问题表明态度。

  按何勤的说法,对于那些重点对象,“我们不会冤枉人的”。医疗回扣是一个潜规则,业内人都清楚。卫生部门和医院领导都是内行,对于那些多用进口药、高档药,开大处方的,其实都看得出来。“但我们只是启发,希望对方能争取主动”。

  他说,根据中央和四川省的有关政策,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较为严厉,而对普通医务人员,已经是“很宽松很宽松”。

  松与紧,宽与严,少数与多数,如何拿捏好法律与政策空间,是各地治贿行动中较难把握的分寸。

  金道德向记者谈到,医疗贿赂的特点,一是涉及面广,二是所涉医务人员多是知识分子,因此需严格把握法律和政策界线。

  直到7月初,媒体披露了卫生部出台的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指导意见,在执行者看来,才有了一把尺子。

  这个指导意见的明朗之处在于,将医疗系统人员分门别类处理。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公务员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者,要求“坚决查处”;对于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干部等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而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利用业务之便,索要财物的行为,以及收受提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而拒不自查自纠的行为,则要“认真查处”。

  四川省某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于8月9日出台的细则,将前述三种人的处理方式分别予以了细化。对于前两种情况,只要自查自纠,可以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而对于普通医务人员,按这位负责人的理解,只要讲清问题,交清回扣,则不论金额大小,均可免于处罚。按前述那位负责人的理解,这项政策对普通医务人员“非常宽松”的理由,在于“医务人员是特殊群体,医院的生存主要靠医务人员,如果医生出现分心,不负责任,可能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因此,“从关心爱护知识分子角度,只要承认错误,进行改正,就不再追究。”他对这项政策的归纳是“要教育大多数,惩处一小撮。钱要收,风要刹”。

  而由卫生部门出台这些宽松的政策,是否有越俎代庖,代司法部门释法之嫌?这位负责人说,据他所知,这份文件,是经与纪检、工商、检察等部门会商后才出台的。四川省卫生厅的有关负责人因出差未能回答记者的采访。

  即便如此,在何勤、金道德等一线执行人员看来,当前声势浩大的治贿行动,主要是震慑和教育作用,远非治本之举。如果不解决医疗购销的体制痼疾,不对医疗经费做制度性保障,当前的治贿风暴,何勤将其比作治理污染,“如果不从源头源中治起,单治源尾,只是治标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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