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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爆炸酿火灾赔偿责任咋划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0:20 重庆晚报

  大渡口区大堰一村4幢附41号唐邦福:8月18日晚上,我家美菱电冰箱爆炸引发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近6万元。事后我要求美菱公司赔偿6万元直接损失和14万元精神损失,但对方只委托保险公司赔偿1万元。请问:我该得到多少赔偿?

  主持律师孙济华:根据产品质量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及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
要求赔偿。因此,唐先生可要求冰箱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赔偿损失,损失应以唐先生能证明的人身、财产损害为限。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孙济华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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