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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湖路批发市场一名经营户妨害公务获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1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一市场经营户在接受民警询问时,攻击民警,妨害公务,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胡某是西宁市海湖路批发市场的一名经营户。2006年6月9日,因涉嫌他事,胡某被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的民警传唤到海湖路批发市场派出所询问。到派出所后,胡某态度蛮横,拒绝民警询问,并以粗俗的语言谩骂民警,在此期间,他对正在执行拍摄任务的民警进
行人身攻击,导致正在执行拍摄任务的一名民警的眼镜破裂、眼部受伤。更为恶劣的是,胡某还从民警手中抢走摄像机,将摄像机从派出所二楼走廊扔到楼下,导致摄像机损坏。

  胡某在派出所内大吵大闹,攻击办案民警,扰乱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他被城西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9月6日,记者从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胡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作者: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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