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师被丈夫强送精神病院续:状告丈夫虐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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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30 重庆商报 | |||||||||
8月15日,南川市,李健萍拿着市法医学会出据没有精神病的鉴定书找医院说理。记者龙在全/摄(资料图片) 南川女医师被强关精神病院127天事件有了新进展:受害人李健萍日前提起刑事自诉,指控丈夫侯某犯有虐待罪。李健萍的援助律师说,该案在同类案件中将具有标本意义。 受害人自诉丈夫虐待罪 经本报持续追踪报道,重庆远登律师事务所吴登其律师给予李健萍法律援助。他说,
吴律师说,国内类似事件很多,重庆市民张伯明、广州千万富翁何先生、陕西市民牟华、成都市民吕先锡、上海市民吴秀丽等,均在健康状态下被亲属陷害,关进精神病院。上述几个案件均进入或结束了诉讼程序,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全为标的不同的民事侵权索赔,南川市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刑事自诉开启同类案件先河,不管该案胜不胜诉,都具有标本意义。 丈夫起诉离婚被撤销 李健萍昨天说,9月1日,丈夫侯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可笑的是,立案地点竟在几十公里外的鸣玉镇法庭。她说:“鸣玉镇法庭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有一法官是侯的学生。” 据吴律师介绍,因侯某涉嫌刑事犯罪,按法律“先刑后民”原则,南川市人民法院于9月7日下达裁定,对侯某起诉离婚一案予以撤销。 相关新闻 起诉精神病院 法院受理 吴登其律师透露,法院还受理了李健萍诉南川精神病医院索赔6万元一案。索赔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工资福利损失、往返重庆精神病鉴定费用共1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记者 冉家祥 实习生 龚力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