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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直行”车必须让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8:01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刘纯来)近日,有市民对个别路口应否允许“红灯直行”提出争议,记者在位于市内的“红灯亮时允许直行”部分设置路段暗访发现,个别车辆不礼让行人现象突出。针对不文明行路、不礼让行人现象,下周一开始,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东海路与福州路路口处,只见上方有一处醒目的提示牌:红灯
亮时,允许直行,确保安全,避让行人。当人行道绿灯亮起时,记者随其他人一起过马路,但是,东海路西侧的数辆车速度不减,一辆轿车行驶到一对母女旁边时来了个急刹车,差点撞着这对母女。记者在附近观察10多分钟发现,个别车辆根本不理会人行道绿灯,继续驾车抢行的不在少数。

  正在此路口值勤的市南交警宁夏路中队民警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一个多小时就处罚了10多辆不避让行人、擅闯人行道的车辆。

  驾驶员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处提示牌从东海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可以看到,但是从东往西行驶时很难看到,有时人行道信号灯也看不清楚,建议重新设置,或是干脆撤掉红灯亮时可以直行的提示牌。“关键是司机素质的提高,机动车礼让行人是基本驾驶素质,这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体现!”市民郭先生则这样认为。

  据市交警支队秩序处民警介绍,“红灯亮时允许直行”一般用于车流大且行人较少的地带,多用于丁字路口处,在丁字路口红灯亮时允许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行人的情况下通行,可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的通行能力。市区允许这样直行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市南的东海路与福州路路口处,台湾路与东海路路口处;市北的辽宁路与华阳路路口处;四方的瑞昌路与南昌路路口处。

  民警提示,由于“红灯亮时允许直行”地段多处于交叉路口,有时驾车者一疏忽容易看不到,驾车者行车时最好多观察路边交通标志。遇到不明白情况可以拨打122进行咨询。

  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宋新会处长表示,目前全市的“我做文明行路人”活动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8月份至9月初,全市处罚违法行路及不礼让行人750余起,本月仅上周市内四区就处罚不礼让行人驾驶员200余起,今后整治的重点为违法行路乱穿马路以及不礼让行人现象。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将受到200元处罚。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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