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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商联手筑起预防商业贿赂篱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8: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9月11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检察日报记者梁晓亮)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日前联手辖区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出台《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协作机制的规定》,全面建立、规范起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工作机制,以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共同预防商业贿赂,维护当地市场经济秩序。

  《规定》按照检察、工商机关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了独立办案、相互协作、线索
移送等环节的原则和具体操作程序,要求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照管辖及时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由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工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对有可能涉嫌犯罪,或者案情复杂或涉案数额较大,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协查或初查;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有工商部门管辖的线索,在不影响本案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移送工商机关。不能及时移送的,应当在侦查终结时移送。《规定》还就双方协作方式、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相互监督程序等均予以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近3年来,该院依法立案侦查了辖区内的商业贿赂案件75件78人。在不断加大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同时,该院还针对商业贿赂的特点,常年坚持在辖区建筑、医药卫生、教育、行政执法等商业贿赂易发领域、部位,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收到了“办一案、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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