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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愤怒声讨小偷恶行:小偷,真是太可恨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29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夏晶 实习生吴雪勤)勇敢市民喝止小偷,竟被贼首带人围住拍照,并猖狂叫嚣:圈子里所有人都会追杀你。昨日,晨报一版刊发这一事件后,百余正义读者打来电话,共同声讨这一恶行,不少读者还讲述了自己遭遇小偷的故事,希望警方能加大打击力度。

  

市民愤怒声讨小偷恶行:小偷,真是太可恨了

  被偷后,怎一个烦字了得

  昨日,一位邹姓女士给晨报编辑部发来一封邮件,讲述她被小偷光顾后的悲惨经历。以下为来信节选。

  因为工作单位在汉口天门墩,我在高家台小区176号5楼租了一间房。

  上周一,也就是4号,我记得是7点半左右,对门家的女主人大声把我叫醒,说是楼里进了小偷,问我有没有掉东西。

  睡得迷迷糊糊的我一下被惊醒,赶紧起床查看,发现随身携带的包没了,我当时惊得一身冷汗,要知道,我的钱、手机以及所有证件都放在包里。

  我赶紧报警,半个小时后,唐家墩派出所的两个民警过来调查,也没发现什么线索。

  我心里那叫个急,差点哭出来,可是还有那么多人在场,我只好把眼泪吞了回去。

  其实包里也就600元钱,这都不重要,关键是我的身份证、银行卡、工作证、医保卡还有驾驶证以及附件都在里面,补办非常麻烦,再就是我刚刚买的一部新手机也没了,里面100多个客户的电话号码这下全丢了。

  好心的房东提醒我到周围垃圾桶或角落看看,说不定小偷拿了钱后,把包丢在那些地方,我赶紧下楼,可找了一圈,连包的影子都没看到。

  过了两天,派出所没有回音,我只好放弃,先去补办身份证。

  因为身份证掉了,银行卡、手机卡都只能挂失,不能补办,身上没钱又不敢跟爸妈说,怕他们担心,我只好先找同事借了1000元钱,买了个300元钱的小灵通救急,并一个个给客户打电话,告诉他们我换号了,生怕耽误了工作。

  上个星期我基本上没上班,光忙着办理各项挂失了,现在我的医保卡还没来得及挂失,没有驾驶证,也不敢开车,一句话,小偷真是太可恨了。

  控诉:天天看到被偷女孩哭

  电话尾号为7228的李先生:我在汉口火车站做生意,经常看到小偷行窃。受害人往往只能乞求他们归还所偷的东西。我每天看到一些女孩的钱包被偷,然后坐在火车站那里哭,心里很不是滋味。

  电话尾号为1293的李先生:我曾经阻止过小偷行窃,可最后却被小偷一伙5个人打了一顿,附近市民都不敢打电话报警。我希望有更多的市民加入到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

  电话尾号为4100的读者:前几天我中午买完菜回家,发现一个小偷正在我家翻箱倒柜,我把他抓住了。这个小偷十八九岁,他向我求饶,说自己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因为身上没钱才盗窃的,还要我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我调查后发现他说的属实,便把他放走了。他非常感谢我,发誓今后再也不偷了。

  手机尾号为2576的罗先生:现在的小偷太厉害了,我家被偷了多次,热天都不敢开窗户。

  建言:建议警察少开车多走路

  电话尾号为4088的孙女士:我也遇到过小偷,武汉也应像新加坡那样,加大处罚力度,狠狠地罚,让小偷不敢偷。

  电话尾号为4256的刘先生:我觉得出现这种事情,警方也有责任,但是警力确实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群众应该自发搞个巡查队,制止小偷这种行为。

  电话尾号为0079的周女士:我建议警察不要老坐在车里,多穿便衣巡逻,因为穿警服小偷会避开。

  电话尾号为1565的陈先生:对那些见义勇为抓拿小偷的市民,派出所应该奖励。再就是建议警察少开车,多动动脚。

  被迫盗窃—被骗吸毒—染上艾滋

  19岁少女哭诉8年扒窃生活

  

市民愤怒声讨小偷恶行:小偷,真是太可恨了

  小偷可恨,人人喊打,可有些小偷在“入行”前却并非坏人——19岁的小丽(化名)就是这样。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没有看清“朋友”的真面目,她就稀里糊涂地越陷越深了。偷钱,吸毒,直到染上艾滋病。

  打开武汉第三看守所的第五道铁门,一排手臂粗的铁栏杆将20平米的监室与外界完全隔开。监室高约5米,里面除了一张床,一只绿色的塑料板凳,别无他物。在这里,小丽已呆了两个多月。

  监室走廊尽头,挂着一个崭新的蓝色铁牌——“第四监区”,这里就是武汉市艾滋病监区。在这个充斥着消毒药水味的两层楼里,关押着10名染有艾滋病毒的犯罪嫌疑人,小丽是其中一名。

  在监室,小丽几乎不说话,惟一的娱乐就是看电视,电视机放在铁栏杆外面的桌子上,铁栏杆上放着一根长长的纸棍——纸棍是管教干部做的,方便她摁电视机节目选择按钮。

  小丽今年19岁,大眼睛,双眼皮,黑黑的皮肤,穿着一件黄绿相间的T恤。说话时总是笑,一笑,腮边就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让你很难相信她是一名染有艾滋病的惯偷。

  “我恨马大婶,是她毁了我的一生。”操着浓浓外地口音的普通话,小丽向记者讲述了她11岁被人骗到广州,被逼扒窃、吸毒,最终染上艾滋病的悲惨遭遇。

  被骗广州当上扒手

  小丽出生在一个边远省市,母亲是小学老师,父亲是司机,姐姐在政府部门工作,她是全家宠爱的小宝贝。然而,悲剧发生在8年前的一个夏天。

  那年小丽11岁,上小学4年级。一天,同学斯斯(化名)告诉她一个消息:“我妈妈要带我到南方去玩,两三天就回,去不去?”从没出过远门的小丽爽快地答应了——她没想到,从此便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一同出发的除了斯斯母女,还有4个大人。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后,他们来到了一个繁华的大都市——小丽后来知道,这里叫广州。

  在火车站附近一个小旅馆住下后,斯斯的妈妈马大婶向小丽摊了牌——他们是小偷,带小丽来广州,是为了让她去偷东西。

  “偷东西?我不敢!”小丽话音未落,就引来一阵拳打脚踢。“不敢也得偷!”打完小丽后,马大婶一边给她擦伤口,一边狠狠地说。小丽屈服了。

  第二天,马大婶拿了一个装满水的瓶子,瓶里放着一块肥皂:“用手指把肥皂夹出来,否则,挨打!”

  在马大婶的威逼下,小丽试着去夹肥皂,瓶口本来就小,肥皂在水里又滑溜溜的,根本夹不起来。练了15天,打了15天,小丽终于能用手指将肥皂夹起来了。

  第二天上午,马大婶把斯斯和小丽带到大街上,指着一个背包的女孩,让斯斯去偷。斯斯熟练地过去,拉开女孩的背包,偷了一部手机。

  “这样不好。”小丽小声对斯斯说。

  “警察不抓小孩,你去偷吧,否则会挨打的!”斯斯劝道。

  于是,小丽硬着头皮,从一个女孩的包里偷了一部电话交给马大婶,从那一天起,马大婶再没打过小丽,可小丽每天必须跟着两名大人到街上偷东西,然后再回旅社,哪也不准去。

  染上毒瘾无法回头

  1999年的一天早上,小丽正在偷一个女孩的皮包,一双大手抓住了她——是便衣警察。

  “这么小就偷人家的东西,多不好,下次不要再偷了。”警察爱怜地摸着她的头,语重心肠地说。

  中午,警察放了小丽,小丽想趁机离开马大婶,但她身无分文,除了回旅社找马大婶,她哪也不能去。

  2002年,马大婶突然带着小丽离开广州躲了两天,事后小丽才知道,她的父母到广州找过她。

  “那段时间我好想妈妈!”小丽说,到广州两年半,她除了去公园玩了两三次,每天就呆在小房里看电视,度日如年,每天晚上躺在床上,她总是以泪洗面。

  马大婶发现后,拿出一包白色粉末告诉小丽:“这是好东西,吸了,就可以吃好睡好。”以前,小丽曾看到过马大婶将这种粉末用针管注射到身上,小丽试着打了一针,果然舒服……

  2004年,小丽接到了叔叔的电话,他通过熟人找到了小丽,如果小丽可以到湖北仙桃找他,他就带小丽回家。和叔叔通话的内容,小丽没告诉任何人。一天中午,她和马大婶一起到餐馆吃完饭,偷偷用私房钱买了火车票,逃到了仙桃。

  在仙桃,小丽带的毒品很快吸完了,叔叔发现后,将她送到了戒毒所。10天后,她戒毒回家,可没呆多久,她的毒瘾又发作了。一边是亲人,一边是毒品,她选择了后者。

  强戒发现染上艾滋病

  2004年底,她满怀愧疚瞒着家人逃到广州重操旧业。不久,她认识了两名女扒手,三人结伴在广东、湖北流窜作案,有了钱,她们就疯狂地上网、蹦迪、吸毒。

  今年3月,她们来到武汉,租住在江岸区头道街,一边吸毒一边扒窃。5月26日8时,她在汉口火车站扒窃一名外地旅客时被民警抓获,当晚送到市强制戒毒所戒毒。

  6月13日,警方查出她染有爱滋病,将她送到了第三看守所艾滋病监室。

  小丽说,看守所民警对她特别好,她毒瘾发作时,是她们不分日夜守在监室门口,像对待亲人一样,给她打水洗漱。她现在知道错了,如果能出去,她不会再偷了,她要回家乡,找爸爸妈妈,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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