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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学来作案方法一男子唆使少年行李箱内盗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1:3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徐亮

  7月1日,一辆长途客车正从哈尔滨驶往佳木斯,车下的行李柜内一个行李箱的拉链悄悄打开,一名少年手持工具大肆盗窃其他旅客的财物。当日21时许,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的侦查员在同江至哈尔滨高速公路金家收费站将客车内的犯罪嫌疑人钟日威(化名)和行李箱里面的男孩路阳(化名)。8月25日,钟日威被哈市道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8日,记者
在看守所采访了钟日威。

  记者:你多大了?是哪里人?

  钟日威(以下简称钟):我是1986年出生的,广东韶关人。

  记者:你和路阳是怎么认识的?

  钟:我初中毕业以后就不上学了,然后就在社会上混。没什么事我就上网。在网上认识路阳的。

  记者:为什么要来哈尔滨作案?

  钟:我花销不小,经常觉得手里没钱。路阳也有这感觉。我们上网熟悉后就见面了。然后讨论怎么赚钱。我们商量好后就从广东来到黑龙江。这离得远,不会遇到熟悉的人。

  记者:利用行李箱藏人然后盗窃,这个方法是怎么想出来的?

  钟:是从网上学来的。我经常上网,没事也看新闻。在五六月份的时候,网上出现过这样的新闻,有的人利用行李箱里藏人,然后把行李箱放在货舱内,中途盗窃。在民航发生过这样的事,公路客运也有。于是我就想,也可以按照这个方法做。

  记者:为什么要路阳和你一起干?

  钟:我们都需要钱,而且网上说的那些案件,都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一起合伙干的。我想如果用小孩,不仅进出行李箱方便,而且钻出来也灵活,装人的箱子的重量也不引人注意。

  记者:你们是什么时候来到哈尔滨的?钟:7月1日,就是被抓的当天。

  记者:路阳才15岁,你怎么忍心利用他来犯罪呢?

  钟:不是我让他来的,也不是我叫他干的。我们就是一起商量,他也同意,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检察官说案

  钟日威涉嫌教唆

  据哈市道外区检察院陈宇介绍,目前路阳因为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钟日威虽然不承认是胁迫未成年人犯罪,但是他的行为涉嫌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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