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房屋现裂缝 开发商拒绝鉴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3:25 法制晚报 | |||||||||
新买房屋现裂缝 开发商拒绝鉴定 法院判决业主鉴定后索赔 本报讯(记者 李奎)购买的新房出现大量裂缝,周女士等11名汉荣家园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谁知却因开发商拒绝交纳鉴定费,导致无法通过鉴定认定房屋质量问题。
记者今天获悉,市一中院判决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并自行选择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而对于赔偿金额,由于需要具体审核,法院决定在鉴定结果得出后再确定。 2000年10月,周女士购买了位于海淀区知春路的汉荣家园住房一套。周女士在对新房装修期间,发现房屋出现许多裂缝,甚至连承重墙上也有裂缝。她多次找到开发商,但对方未解决实际问题。 入住后,周女士又发现房屋出现了严重的渗漏问题。了解到部分邻居家中也出现了类似问题后,周女士及其他10位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自行外请施工单位对房屋进行彻底修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还要求开发商赔偿房屋因裂缝造成的贬值损失等。 法院认为,开发商负有证明所售房屋符合质量要求的举证责任,由于其拒绝预交鉴定费,双方争议的问题无法通过鉴定判断,因此开发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