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补偿起争执 一人竟掐死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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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3:25 法制晚报 | |||||||||
分手补偿起争执 一人竟掐死情人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高志海)与情人分手因经济补偿发生争执后,42岁的金松林竟将对方掐死。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25万余元。
金松林和33岁的潘某认识后,经常来往,并发生了婚外情。 2005年12月,金松林提出分手后,潘某提出要10万元的经济补偿,为此到金松林家和金发生争吵。 后金松林答应给潘某10万元,并向潘写了一张10万元借条,但始终未能兑现。 2006年3月2日,金松林在潘某住处,再次因分手和欠条的事与潘某发生争吵。金松林即用手扼压潘某颈部,致其死亡。金松林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