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分手补偿起争执掐死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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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4: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高志海) 42岁的吉林省无业人员金松林,与情人分手时因经济补偿发生争执后,竟将其掐死。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25万余元。 金松林和33岁的潘某认识后,经常来往,发生了婚外情。去年12月,金松林提出分手后,潘某提出要10万元的“经济补偿”,经协商,金松林答应给潘10万元,并向潘写了一张
今年3月2日22时许,金松林在潘住处,再次因分手和欠条的事与潘发生争吵。金松林竟用手扼压潘颈部,致潘死亡。金松林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