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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强奸少女贪图钱财翻供救嫌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8:05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贺美英) 一个19岁的花季少女,被人强奸后贪图钱财,竟然与罪犯的父亲合伙做假证,想把罪犯救出来。9月10日,因涉嫌包庇罪,呼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强奸少女郝某和罪犯张某的父亲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5年3月23日,张某在呼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一间房村将郝某强奸,在郝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事后,张某的父亲找到郝某,给了她一些钱物,恳请郝某帮忙
救救他的儿子。郝某贪图钱财,就答应了张某父亲的要求。2005年8月10日,呼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涉嫌强奸一案,郝某出庭作证时,按照事先与张某父亲商量的,称自己与被告人张某发生性行为是自愿的,推翻了她在报案时的说法。2005年10月20日,呼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核实,再次开庭,对被告人张某作出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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