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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可评上"放心消费食品企业" 工商介入活动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1:56 广西新闻网

  日前,“中国消费者网3·15维权(广西)中心”向南宁一些食品企业发出通知,请企业参评“广西百家放心消费食品企业”,参评单位需交纳公示宣传费用1800元。南宁工商部门在接到企业反映后,及时进行了调查。目前,活动组织方已经取消了这一活动。

  不少食品企业收到参评通知

  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今年9月初,该中心就陆续接到南宁市一些食品企业的反映,说“中国消费者网3·15维权(广西)中心”给他们发来通知,让他们参加“广西百家放心消费食品企业”承诺宣言单位。该通知说,只要食品企业交纳公示宣传费用1800元及企业证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就可以获得2006年全国质量月放心消费食品企业荣誉证书,并可在中国消费者网广西频道3·15在线、中国质量信誉调查网等网站上公开宣传展示一年。

  据了解,收到该通知的食品企业多为月饼生产企业。目前正是月饼上市期,一些企业也希望通过参评为企业产品“增色”。但本次活动的权威性和真实性究竟如何,企业都不知底,于是打电话到工商部门进行求证。

  工商部门进行调查

  接到企业反映后,南宁工商局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为期数天的调查。

  南宁某食品企业的一位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9月4日,该企业也收到了这样的通知。在向工商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后,9月6日,李先生与一名记者一起来到了活动组织方的办公室———位于南宁市星湖路22号的某公司。见到有企业来访,“中国消费者网3·15维权(广西)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李先生,并介绍了参评活动的相关情况。可当李先生提出要看看对方的相关证照和授权书等证明资料时,对方以“资料在老总那里,老总不在”为由推托。

  工商人员随后向北京的中国消费者网了解情况。中国消费者网有关人士回复称,该网有一个“广西频道3·15在线”机构,但没有“中国消费者网3·15维权(广西)中心”这样一个机构,中国消费者网也没有组织或参与组织“广西百家放心消费食品企业”活动。

  9月8日上午和下午,记者随同工商人员两次来到该公司,但该公司一直锁着门。

  参评活动已取消

  9月11日下午,记者按照“中国消费者网3·15维权(广西)中心”宣传单上的电话,联系上了苏先生。苏先生称,由于一些原因,目前这个评选项目被公司上级部门叫停了。

  记者随后致电北京的中国消费者网,该网有关人士表示,“中国消费者网3·15维权(广西)中心”可能是“中国消费者网广西频道3·15在线”自己设立的一个机构。该人士证实,目前已经叫停了该评选活动。

  当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星湖路,发现该办公点还是大门紧锁。

  南宁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在参与有关活动时一定要注意识别组织者的身份。编辑:王香菊作者:南国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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