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争一亩地安置费侄儿法庭状告叔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2:15 大连晚报

  为争一亩地安置费侄儿法庭状告叔叔

  ■通讯员王瑞君实习生吕晓琳

  ■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近日,旅顺口区某村上演了一出为争一亩地的继承权,侄儿状告叔叔的闹剧。

  据了解,1984年,白某的爷爷奶奶住在旅顺口区某村,分得了2.26亩土地,当时白某的叔叔没有结婚,和父母在一起住,白某的父母已成家另过。1985年,白某的叔叔结婚后仍然和父母一起住,后来白某的奶奶和爷爷分别去世,2.26亩土地由白某的叔叔继续承包耕种。村委会将原承包人白某爷爷的名字改成了其叔叔的名字。2005年,因要建设高速公路,国家征用了其中的一亩土地,给了41250元的安置补偿费。

  白某认为这一亩土地是爷爷奶奶遗留下来的,子女有继承权,而白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因此白某有代位继承权。为了讨要安置补偿费20625元,他把叔叔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叔叔辩称,父母生前就已经对家里的果树、菜地等作过分配,白某的父亲已经分到一定的果树、菜地。而且,村委会在征用土地前,已把承包人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名字了。2005年,村委会发放安置补偿费时,明细表上明确记明其叔叔被征一亩土地。

  旅顺口区人民法院8月20日判决,这笔安置补偿费不能认定为是原告爷爷奶奶的遗产,原告要求继承的理由不成立,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