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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公司推出自助公寓代理经营 有非法集资之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2:16 广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

  从去年起,南宁市时兴起了自助公寓,公寓隐藏在朝阳路、明秀路、大学路等路段众多公寓楼及小区住宅里。这些自助公寓多半是由个人承租的房屋进行简单或精装修,然后安置相应家具、家电后再转租给顾客。今年7月,南宁市喜××酒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吸收会员资金的形式经营自助公寓(也称酒店式公寓、家庭式旅馆)。经过
不到两个月的发展,如今已拥有会员百余人。而公司的业务员、老会员仍在通过各种途径四处招募新会员。

  日前,一位曾被召集到公司去了解项目情况的南宁市民认为,该公司如此经营,有非法集资嫌疑,遂向记者反映。10天来,记者多次到该公司了解情况,亲身“体验”了该公司吸收会员、经营发展方面的种种经过。

  宴请准会员

  参观自助公寓

  9月10日晚8时,公司请30多位会员、准会员吃过自助餐后,召集大家来到位于金山广场14楼的自助公寓参观。记者细数了一下,到场参观的共有18位女士、9位男士,女士中有4位是60岁左右的老人。他们多数是经会员介绍来的普通市民,在会员口中被称为准会员。

  公司李经理打开14楼的一间房,只见房间面积大约30平方米,配置有厨房及卫生间。房内摆设有双人床、沙发、衣柜等家具用品,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饮水机等家电用品亦一应俱全。

  李经理简单介绍道:“公司的老顾客都入住这样的公寓,入住率是100%。大家都看到了,冰箱、彩电、家具一应俱全。现在,公司已有58套这样的自助公寓,还常常供不应求。我们的目的就是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用于投资自助公寓。比如,会员投资1万元,就可参与公司每月1日、16日的分红;半年后,会员不但能得回本金,而且可以获利30%,即3000元。如果你们担心公司不能兑现承诺,我可以帮你们算一笔账。公司租下一间单间,每月租金是600元至800元不等,按照日租房的房租100元/间计算,就算一个月只有80%的入住率,公司每月每个单间也有1600元的收益。因此,公司完全有能力付给会员每月5%的红利。”

  有人担心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听了李经理颇具鼓动性的开场白,部分准会员有些振奋起来。记者身边,几位女士热烈地私下谈论起来:“啊,这比把钱存银行或买国债强多了。”另一位中年妇女则提出了颇为敏感的问题:“会员的资金安全如何保证呢?如果公司的头头携款潜逃了,我们该怎么办?”李经理笑着说:“这个问题问得好。相信这是大家都想问的问题。我告诉大家,自助公寓是一个前景无限好的行业,公司的负责人准备大展拳脚,怎么会为了这十几万元的会员费而放弃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市场呢。”

  公司总监称

  介绍会员也能拿提成

  9月1日,记者第一次来到该公司,公司位于民主路的一幢大厦中,“营业面积”约有120多平方米,设有会客厅、财务室等。在门口公开栏里,挂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日期是7月12日。执照旁,还张贴着公司分别与市内四家旅行社签订的订房协议。

  一位女经理接待了记者。该经理说:“公司与各大旅行社都签订了合同,不少游客,特别是越南团队,都让游客入住我们的自助公寓。公寓里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样样俱全,属于三星级宾馆配备。”记者问:“自助公寓在哪里?越南游客能入住这样的公寓吗?不是有规定涉外游客只能入住具备接待资格的酒店吗?”该经理回答:“我们是三星级配套,当然能接待越南游客。公司的公寓有20多套在金山广场,有6套在都市华庭,还有一些在金朝阳。虽然有些分散,但基本能满足团队集中入住需要。起初,公司只负责将客人输送给酒店,但公司由此获得的利润太低,这才转向经营自助公寓。”

  经理递上了一张分红表,表内注明,会员只要投入1股即2400元,第二个月起,每月1日、16日都能分到260元钱,半年分红12次。最终,会员可获利720元。如果投入40股即96000元,半年后可获利28800元。

  公司一位女总监还对记者说:“你成为会员后,每介绍发展一位新会员,就能得到15%的提成,如果一个月内你介绍来的会员一共投入了19200元,你将会获得18%的提成,如会员投入更多的资金,你甚至有可能能拿到21%、直至最高24%的提成。”

  公司自称

  只是委托代理而非集资

  9月2日,记者受邀来到金山广场14楼一间自助公寓参观。一位女经理介绍,订公寓的顾客实在太多了,50多套公寓只能留下2套让会员参观。记者发现公寓里仍留存着新近装修的味道,冰箱、洗衣机、饮水机也都是全新的,不像是有人住过的样子。而当记者当场表示要为朋友订房时,该经理却称不知道如何办手续,需要问客房部经理。

  随后,经理拿出一份贵宾卡额外奖励制度表让记者过目。制度表上白纸黑字写着,个人代理额累计达36000元的会员,三年内公司按每季度利润的2%给予分配;个人一次性代理额达30万元的会员为公司至尊卡会员,五年内公司按每季度利润的6%给予分配。该经理强调,这是公司利润的再分配,而不是会员分红。

  9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公司,女总监拿出了一份《酒店公寓管理经营代理合同书》。合同书上注明,会员自愿交纳代理保证金用于代理公司自助公寓,可享受该客房的使用权,如果会员不愿意自己使用签约客房,可委托给公司经营。次月起,会员平均每月可获得固定收益,公司每月还按比例退付保证金。

  当记者问及这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时,该总监很肯定地说:“这不是集资或者融资,这是委托代理。我是7月1日进入公司的,当时公司只有几间公寓,慢慢地,随着会员的不断增多,公寓数量也在增加。我当初投资了4800元,随后通过不断发展会员,现在,我每次分红都可以拿到5000多元。”

  工商部门称公司有非法集资之嫌

  9月10日晚,不少准会员提出要自己入住或者介绍外地来邕出差、旅游的朋友入住自助公寓,但公司李经理却强调,自助公寓目前供不应求,用不着介绍顾客入住,只要加入成为会员并代理公寓即可;而当有准会员提出要看看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公寓租赁合同时,李经理一口回绝道:“只有个人代理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成为贵宾会员后才能看。现在公司有100多个会员,每个会员都要看,我们怎么忙得过来?”李经理的回答,让好几位准会员心生疑窦。

  令人疑惑的是,该公司的宣传册上却印有这样一句话:“该自助公寓是南宁的一家专业的短租公寓服务提供商,是该酒店管理公司的不动资产。”而记者多次向经理、总监求证,公司是否购买有公寓时,得到的回答却是:“现在公司都是租下公寓,进行装修并经营的。如果公司有能力自建或购买公寓,那么就不需要发展会员代理了。当然,公司也可以靠自身实力求得发展,但不如吸纳会员来得快一些。”

  9月11日,记者向南宁市青秀区工商部门反映了该公司私下吸纳会员,让会员交钱代理自助公寓的情况后,工商人员认为,该公司借用会员资金租赁房屋,进行自助公寓经营,有非法集资之嫌。由于公司没有固定资产,即房产等进行抵押,当该公司出现无法兑付会员本金及红利情况时,会员极有可能因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巨大损失。编辑:王香菊作者:当代生活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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