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三个月不给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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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4:1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栾磊)住进酒店大吃大喝三个月,离开酒店后始终不肯支付这笔餐饮费,酒店忍无可忍,将李某起诉到了法院。近日,李沧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欠下酒店的餐饮费近5.8万元,但由于李某一直躲避着不肯出面,近日,该酒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11月,李某经他人介绍,住进了李沧区一家酒店,酒店凭着对介绍人的信任,很热情地接待了李某,李某每消费一笔钱,都以签单的方式结账。三个月内,李某多次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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