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服药”生幻觉捅死女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4:1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栾磊实习生付升延)来自吉林的男子董巍半夜将女友捅死,之后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在接受审讯时,董巍称自己是因为吃摇头丸产生了幻觉,看见有个陌生男子敲门找自己的女友并当着自己的面有亲密接触。今天下午,市中院一审判决董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202668元。 2005年5月30日17时许,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说自己在租住的房屋
警方在现场勘查的时候,电话报警的年轻男子身上还有药味,他说自己叫董巍,来自吉林省江源县,一直在叔叔的煤矿工作,因为和女朋友小丽在交往过程中遭到了家人反对,他从叔叔那里偷了5万块钱,带着小丽来到了青岛,他承认吃了摇头丸之后杀了女友。 “2005年5月29日22时许,我觉得身体不舒服,小丽给了我两片摇头丸,我们就上床睡觉了。后来摇头丸起了作用,我迷迷糊糊听到有人敲门,然后‘看到’一个男人进门找小丽并和她有亲密接触,我当时就火了,和小丽吵了起来,当时是5月30日凌晨2时许。后来,我从裤兜掏出一把折叠刀,朝小丽的胸前捅了数刀,又朝她的左大腿捅了一刀,小丽倒在客厅的地上。我又朝自己胸口捅了一刀,后来又将刀扔在客厅里,躺在客厅沙发上。我醒来后发现身上有很多血,还发现小丽仰面躺在地上,我换上衣服就出了门,打了110报警,又打了120叫了救护车。” 案发后,小丽的家人向董巍附带提出了3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而董巍的家人表示董巍的事他们不管了。从本案审理到今天下午宣判,董巍和小丽的家人都没到庭参加。 市中院审理认为,案发后董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带领公安机关来到犯罪现场,后又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理。据此,市中院依法判处董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202668元。董巍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