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面对一起起事故我们该反思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4:30 石狮日报

  核心提示:关注交通安全,珍惜你我的生命。近期来,本报连续报道了我市常见的一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对此社会反响强烈。石狮的一些民间论坛就此展开专题讨论。然而,石狮的交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面对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我们该反思些什么呢?

  众多外来务工者谁来给他们上交通安全课

  据市交警大队交管股民警介绍,在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外来务工者的比例很高。“死伤人员中,超过一半以上都是外来务工者。”究其原因与外来务工者在事故发生时所搭乘的交通工具有关。

  与此同时,外来务工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基于此,有识之士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外来务工者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但事实上,在我市除了交警部门在开展“五进”时,对部分企业员工上过几节交通安全课之外,外来务工者的交通安全教育几乎“空白”,没有多少企业重视这项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部门真正落到实处了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虽然法律写得明明白白,但教育部门是否真正将此规定落到实处呢?有多少学校只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呢?

  据了解,除了个别学校在开学初会“强调”一下外,多数的学校只是“偶尔提提”,甚至“提都不提”。对于学校来说,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而没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提高学生社会公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文明素养的内容来抓。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重学习、轻交通安全教育的现象,与现行教育体制及评估机制有很大的关系。这无疑也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

  针对经常违法车辆采取什么措施才最为有效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于这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市交警部门加大了整治与查处力度,宣传力度也一年比一年强。然而,在石狮街头这些违法行为却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为什么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呢?”对此有关人士认为,除了严查违法行为,对于一些经常违法的车型也应依法整治或取缔。比如“摩的”问题,一位网友在“闽南社区”论坛里说:“很多的交通违法行为都与那些摩的有关,而更可恨的是,这些摩的违法行为还给其他车辆带来‘从范效应’。一些车主正是因为看见这些摩的闯红灯、超载,也就跟着做了。”针对此,该网友建议应依法对那些“摩的”管制、取缔。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警“独角戏”还要唱多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对此,我们高兴地看到:市委市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越来越重视了,并加大了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但在实际监管中,我们看到的往往只是交警部门在唱“独角戏”,而有关部门、镇(办)、村(居、社区)一提到“交通安全”,便以为这是“交警的事”而缺乏主动配合。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将如何得到保障?(邱仲育记者林春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