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建花坛镇江一女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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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6:5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这几天,镇江谏壁镇的席女士特别委屈,因为,为了保护人行道免遭碾压,她自己掏钱在店门前砌了几个花坛,但是却被城管无情地扒掉了,还要对她进行处理。 几年前,席女士在谏壁镇越河街上,花了70多万元买了一套门面房,开了一家医疗服务中心。没想到,由于门面房前街面较宽,后面又有一块空地,于是许多车辆就开到人行道上,特别是一些大货车经常晚上停放在上面过夜。路面大面积被压坏,造成门前常常积水
针对此事,记者走访了谏壁镇政府,城管办的邱主任解释说,席女士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花坛,与《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违背,应当拆除。邱主任说在拆除花坛前他们曾经口头通知过席女士,但没有引起对方重视。现在如果席女士要建花坛,可以向有关部门申报,等手续齐全后再建。(张凌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