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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挂广告住户家长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4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后,居民张先生家的西外墙被挂上了广告牌,可烦恼也随之而来———张家室内墙壁开始产生霉变现象。因怀疑是安装广告牌造成的,他将广告公司和物业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索赔一万元。

  张先生是大东区草仓路长福家园的业主。2004年10月30日,他与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沈阳安泰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约定,物业在张先生家西外墙处做墙体
广告,并在广告期间给张先生一定补偿。协议签订后,沈阳粤宝传播策划广告有限公司开始在张先生家西外墙体上安装广告牌。此后,张先生发现自家室内角部墙壁发霉。去年4月下旬,他将物业和广告公司告上法庭称:“物业和广告公司在我家西外墙上安装广告牌,致使我家屋内墙体长毛,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万元,并将墙面恢复原状。”

  今年6月份,此案庭审时,被告安泰公司和粤宝公司辩称:安装广告牌是经原告同意的,保温层没有破坏,其屋内长毛与我们没有关系。法院认为:经市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鉴定,由于张先生家西外墙固定广告的三角架螺杆将房屋的苯板保温层破坏,使山墙形成一排冷桥,当室内砖体表面温度低时,就产生霉变现象,这与安装广告牌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安装广告牌的广告公司应对此负全部赔偿责任。9月11日,记者获悉,法院对此案下达判决———广告公司赔偿原告经鉴定后的经济损失882元,受损房屋由原告自行修复;物业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潘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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