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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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9月11日讯(记者 廖庆玉)海口将于9月13日正式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市统一使用和管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新制式服装和标志将同时启用。 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燃气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对海口市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申请的行政复议,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受理;对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申请的行政复议,由区人民政府或市城管执法局受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新制服分夏装和秋装两种式样。制服左臂佩戴行政执法臂章,左胸佩戴胸牌、胸徽。原市、区城管监察、城建监察、环卫监察等制服、标志即日起一律停止使用,违反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