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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现“男人出租” 律师称尚无依据界定是否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8:5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房子可以出租,汽车也可以出租,但竟有男人要出租自己赚钱!这是记者9月10日在我市城西区某小区内看到的一则“出租启事”。

  记者当日在该小区公告栏上看到,一则“出租本人”的广告格外醒目:“姓名木易,男,身高1?郾78米,年龄28岁,大专文化,未婚,可以陪女生上街、聊天、情感陪护(不包括男女特殊关系),对方年龄不限,全天(收费)120元,每小时20元,电话137097206×
×。”

  居民李大妈对此也是一脸惊讶,她告诉记者,现在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记者随后拨打该“出租启事”上留下的手机号码,接听者听到记者是男音时挂断了电话。不得已,记者找来市民刘女士,请她用公用电话再次拨通了该手机号码。一男子在电话里自称自己毕业于西安某大学,所学的专业就是公共关系,因此就选择了这种自由职业,自己目前已有不少固定“客户”,多是40岁左右女性,服务项目则根据“客户”需要制定,“绝对保密,保证满意,否则免费。”刘女士代记者问:“如果需要特殊服务,当然会多加钱给你,怎么样?”该男子提出可以再商量,并表示要过几天才行,因为“这两天已经全部安排完了”。

  市公安局一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还没有接到过因“男人出租”引发的报案,但因网友见面发生的强奸、抢劫等案件却已屡见不鲜,同样是面对陌生男子“邀请”,还需广大女性朋友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现自己落入陷阱,要及时报案,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我市一名刘姓律师认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无法确定“男人出租”是否违法,但如果该男子提供性服务则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作者 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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