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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系"主犯张业光 "逃亡没出路"回国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9月12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通讯员梁晓亮 齐苏)潜逃出境两年多后,“德隆系”核心人物张业光感叹“逃亡没出路”而回国投案。记者今天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张业光已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日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业光现年43岁,广西平乐县人,与唐万新(已判刑)是大学同学,2004年元月获
签香港居民身份证。案发前,其曾任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友联)执委、董事;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警方侦查:张业光在上海友联担任执委、董事期间,积极参与唐万新等“德隆系”高层人物决策,并直接组织、指挥、监管“德隆”旗下的有关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下达融资计划,同时对12%以上存款收益率有特批权,并参加每天的资金调度会,参与决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的调拨和使用。自2001年6月起,“上海友联” 超出工商登记范围,通过股权托管方式控制、指使、操纵德隆旗下的金新信托等6家上市公司,对客户承诺到期还本并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向社会不特定的1700余家客户(其中单位690余家、个人1000余人)开展受托投资管理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7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167亿余元人民币。

  其中,犯罪嫌疑人张业光在担任德恒证券法定代表人期间,直接协调德恒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德恒证券于2002年3月14日至2004年7月27日期间,按上海友联下达的融资计划,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之名,以到期还本并给予3%-22%不等的固定收益的承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400余家单位、770余名个人)吸纳资金208亿余元人民币,尚有68亿余元人民币未兑付。

  2004年5月案发后,张业光先后潜往香港、泰国等地。据张业光交代,在潜逃的日子里,他用唐万新给他留下的5万美金、2万港币等资金生活。今年6、7月份,张业光先后两次辗转收到唐万新在狱中写给他的信,唐劝其投案自首。而在逃亡的日子里,他感到“每天都过得胆战心惊”。想到“自己做错的事终究是要有个交代的”,于是, 7月31日,他从泰国转道香港。8月1日乘上广州至武汉的T124次列车,次日到汉便到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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