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甘肃两民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 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2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新华日报据新华社电由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兰州市两名民警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定二人无罪后,检察院提起抗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8日二审后,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二审查明:1997年1月6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区公安分局民警马某、闫某在侦查一起盗窃案时,对其怀疑进行了盗窃的2人采用了拳打脚踢和电警棍击打等手段逼取口供,
致使后者屈打成招,并随即被拘留和逮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