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孩子作掩护行窃 被抓后伤脖子自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3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9月12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王洪岩)9月10日,一窃贼抱着自己两岁的孩子作掩护在郑州汽车南站附近实施偷窃,被便衣特警抓获后,该男子想逃避公安机关的惩罚,竟用指甲抓伤自己的脖子。 10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刘敬涛和文东方在郑州市汽车南站执行巡逻任务, “9点50分左右,我们见一名抱孩子的中年男子东张西望鬼鬼祟祟,开始还以为他是
在10点20分,该男子又盯上一背包女孩,并趁其买东西之时,将手伸进女孩包里,“站住!”两名特警迅速上前将其按住。“我的孩子才两岁,就剩我一个亲人了,要是把我抓了,孩子就没有人照顾了”被特警抓获后中年男子就开始哭诉。“在我们他带回队途中,他竟用指甲划伤自己的脖子,我们只有先给他包扎”文东方说。 据特警刘敬涛介绍,现在很多不法分子为了逃避处罚,常常采取自残行为,虽然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惩罚,但是给他们自己的身体造成一些伤害,很不值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