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送房难稳儿媳心 离婚媳妇不守承诺要分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35 汉网 | |||||||||
为了让儿子儿媳不离婚,老两口将自己的房子送给他们,并订下协议,得了房保证不离婚。如今小两口依旧分道扬镳了,儿媳却吵着要分房。 2004年,家住青山区建五路的文爹爹和王婆婆的儿子结了婚,小夫妻的纷争不断升级。
今年3月,眼看小两口闹到离婚的地步,老两口不忍心小孙子在单亲家庭中成长,决定将自己两室一厅的房子给小两口,稳住这个小家庭。老两口就此起草了一份《家庭内部协议书》,注明给房条件是小两口保证不离婚,强调房子仍为老两口所有。儿媳当即将房子过户在自己名下。 8月底,小两口还是离了婚,儿媳当即提出要分一半房产。老两口拿出协议,儿媳说协议无效,老两口悲苦不已。 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王世光律师就此表示,这份家庭协议是一份附条件的赠予协议,是双方一致意思的真实表示,合法有效。老两口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李红鹰 通讯员张军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