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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抢劫女网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曹业昌记者张小乙实习生游京兆)以跳舞为由将女网友骗至迪吧跳舞,期间将麻醉药放入酒杯中。女网友喝酒昏迷后趁机实施抢劫。记者昨日获悉,莲湖法院日前一审对以麻醉手段进行抢劫犯罪的被告人李某、吴某,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吴某经预谋后,购买了麻醉药“三唑仑”,于今年3月28日约女网友王某到本市南大街一迪吧跳舞,吴某乘王某跳舞之时,将“三唑仑”粉末放入王某的
啤酒杯中。凌晨1时许,二被告将喝酒昏迷的王某送回住处,并乘机抢走王某现金400元、电脑一台、手机一部、无线电话机一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吴某采取放麻醉药的手段致使被害人昏迷,在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抢劫被害人的财物,已构成抢劫罪,应予严惩,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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