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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户均纳个税3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二手房转让征个税新政实施头一个月,全市地税部门征缴个人转让住房所得个税81.37万元,实现了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开征的平稳过渡。

  据地税部门统计,8月全市个人转让住房所得交易户数为635户,其中:征税户245户,户均缴纳个税3300多元,免税户数390户,对先卖后买的交易户,以保证金形式缴纳个税,全市地税部门共征缴纳税保证金36.63万元。地税一分局介绍,他们负责城区崇安、南长
、北塘、滨湖等4个区的二手房转让征税,首月下来,城区有423户二手房交易户,其中享受免税政策的317户,主要有两种情况:5年以上唯一住房出售的,先买房1年内再售房符合政策的,仅有106户按新政缴纳个人所得税44.99万元。据了解,目前税务部门对转让交易征税实行了两种方式自愿选择的方法,二手房交易户中,绝大部分选择了按转让所得的1%缴纳个税,也有少数交易户选择按20%的差额征收,后者都是近期买房又卖掉房子升值额小的交易户。由于7月底出现交易高峰,8月份前半个月为过渡期,实际办理交易仅后半个月,因此该月二手房交易量比平常月份要少。(洪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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