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到饭店用餐轿车被撞坏 法院判定饭店应该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1:0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到饭店吃完饭后,发现停在饭店门口的轿车被撞坏。为此,顾客将饭店告上了法院。近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饭店赔偿顾客各项损失2000多元。今年6月10日,市民刘家成(化名)驾车到鼓楼一饭店吃饭。当时,饭店的员工让他把车停在饭店门口。当他吃完饭出来,却发现车子左后门凹进去一块,有明显的新撞痕迹。

  刘家成找到饭店交涉未果后,将饭店告上法院索赔修车费等共3000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饭店作为服务性场所,有责任保管消费者的车辆。由于饭店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在停在饭店门口前即被撞坏,法院由此判决饭店赔偿刘家成车损鉴定费、修理费、拖车费及保管费共2000多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