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年底将建两个民间戒毒康复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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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2:17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 本报11日讯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负责人日前表示,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出资兴办或联办戒毒康复场所。记者今日获悉,截至明年年底,我省将依托公安机关再建两所戒毒康复场所,康复场所将以“心理戒毒”为主。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吴建华对记者说,由于大部分戒毒人员自认为他们的吸毒行为不能为社会和家庭所容忍,在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和司法机关劳教戒毒以后,他们认为自己已被社会和家庭所遗弃,因此,他们对戒毒康复持消极态度。新建的民间戒毒康复场所正是针对这一部分人群而建,收治对象就是在经过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后仍无法脱离毒瘾的人群。新建的戒毒康复场所将依托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出资兴办或联办戒毒康复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