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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虹口分局检查食品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2:24 新闻晚报
□通讯员周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日前,工商虹口分局对部分大型超市、卖场内发布的食品广告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类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的印刷品广告和包装物广告。多数食品广告都比较规范,但仍有少数企业违反《广告法》,内容涉嫌虚假。

  有的保健食品宣传能“迅速减肥持久有效不反弹”、“三个月减肥6公斤—12公斤”;有的食品在印刷品广告宣传语中,暗示其产品具有“预防心血管疾病,提高性生活质量,
预防老年痴呆”等医疗作用;有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党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宣传,并宣传配方中的某些成分是“苏联宇航员曾带上太空”;有的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其美白产品“药食两用”,间接宣传治疗作用;有的将上海产地的食品标注为“云南高原无公害产品”等。

  工商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先查看一下商品的批准字号,药品应有“国药准字”、保健品应有“卫食健字”字样,谨防对产品功能、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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