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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性化 济南历下交警引入“黄牌累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8:05 青岛新闻网

  记者日前在历下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采访时,发现其推出的交通违法“黄牌累计制”受到司机们的好评。

  9月8日上午10时,在经十路舜耕路口,一辆小轿车因在公交车道上行驶被值勤民警杨勇发现将其拦下。杨勇向司机靳某递上一张黄色的“温馨提示卡”,并记下了司机的姓名、电话、车号和违反的法规,“我们这次只是对您进行劝纠,希望您下次注意,但是连续3次
违法,我们将对您一并进行处罚。”

  记者看到约两张名片大小的“温馨提示卡”,正面写的是:同志您好,我是历下区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民警,警号是014958。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和谐社会、和谐交通带来了不和谐。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道路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背面印的是机动车防盗抢安全常识。

  靳某将“温馨提示卡”上的内容仔细看了一遍后,红着脸对民警说:对不起,是我错了,谢谢,下次一定注意。他转身对记者说,这是第一次碰上违法没被罚款的“好事”,感觉很幸运,但也有些羞愧,下次无论如何也不能违法驾驶了。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司机,他们对交警的这种执法行为表示欢迎:不罚款处罚体现了执法人性化。

  记者数了数,到中午12点,杨勇共向4名轻微违法司机发出了“温馨提示卡”,除了3起是在公交车道行驶外,还有一起是违反了禁令标志指示。

  据千佛山交警中队中队长刘飞介绍,从今年5月底以来,他们开始尝试一种更加人性化的“改过”处罚模式,交警对于轻微交通违法出现两次以内的不处罚,但是记录在案,如果出现第三次,将与前两次一并处罚。据他介绍,这种“黄牌累计制”主要适用于那些轻微违法行为,如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开车打手机、外地车辆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等。这些行为虽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未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刘飞特别提醒说,被“电子警察”摄录到的和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黄牌累计制”。

  据统计,千佛山交警中队每天要处理160余起交通违法案,其中一半被“黄牌”警示处理。刘飞告诉记者,3个多月来,领到两张“黄牌”的很少,累计3张被处罚的几乎没有。据悉,历下交警大队目前已在全大队推行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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