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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发放小广告者入救助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2:38 新京报

  每日凌晨4时起床,日发放小广告千余张,北京西站整顿散发小广告非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张太凌 通讯员 王海蛟)昨天上午,北京西站公安段和西站城管队联手整顿向旅客散发小广告的不法行为,18名在北京西站散发小广告人员被控制,其中11名未成年人被西站城管队送到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

  未成年人为小广告主力军

  据警方介绍,11名未成年人分别来自河北、四川、河南、吉林、内蒙古等地,年龄在12岁至16岁之间。这些人员有的跟父母一起租房住,有的则和其他发放小广告人员一起住。

  北京西站公安段治安队张队长介绍,发放小广告人员组织严密,内部分工较细。幕后老板的下属是一名监督员,他负责运送小广告、监督发放人员。监督员手中掌握着3到4名发放人员。另据了解,这些发放人员每天凌晨4时起床,日发小广告千余张。

  上午10时,民警和城管队员找到散发小广告人员程某的租住地———北太平桥某市场的一栋简易房。一张大床占据了这里很大的位置,房内不时散发出阵阵霉味。在房间的一角,民警们还当场搜出未发放的小广告8000余张。

  幕后老板只给生活费

  14岁就发放小广告的小朋(化名)告诉民警,他老家在四川南充,前两年父母到北京打工不在身边,在老家上学时常有同学欺负他,于是在读完初一后就被父母接进京。

  小朋说,父母希望他能继续读书,可他自己不想读。由于年龄小,小朋找不到工作,一个人在北京很无聊,后在老乡的帮助下,小朋在去年有了一份发放小广告的工作,但没挣上什么钱。直至今年2月份,小朋又找到了一个发放小广告的工作,老板答应他每天工资25元。发放小广告打击力度加大后,老板又答应每天的工资涨了5元,达到一天工资30元。不过小朋说,半年来老板没有按照承诺发钱,只发给些生活费。

  记者昨晚了解到,发放小广告嫌疑人程某等7人,已被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11名未成年人被西站城管部门送到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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