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烧秸秆 严处责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0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高峰)昨日,西安市政府下发通知并召开各区(县)负责人参加的秋季秸秆禁烧动员会议,明确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本区、县境内着火点在20处以上焚烧秸秆面积较大,秸秆禁烧率小于80%,并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将对区县、乡镇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西安市禁止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包括:未央区、灞桥区和雁塔区全部区域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