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秋收烧秸秆 严处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0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高峰)昨日,西安市政府下发通知并召开各区(县)负责人参加的秋季秸秆禁烧动员会议,明确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本区、县境内着火点在20处以上焚烧秸秆面积较大,秸秆禁烧率小于80%,并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将对区县、乡镇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西安市禁止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包括:未央区、灞桥区和雁塔区全部区域及
郊区和区县政府所在的城镇区域;西宝、西潼、西铜、西汉、西蓝、西阎、环山旅游路、绕城等高速公路及铁路、国道和省道两侧和森林周围5公里范围内;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户县、临潼军用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郊区和区县油库、粮库及所有仓库、通讯设施等区域。对违反规定者,环保、公安等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止其焚烧秸秆行为,并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