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那边被人告侵权索赔 这边告餐饮企业诽谤餐饮点评网官司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昨天上午,一起引起餐饮业与网络经营者普遍关注的案件在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

  允许网友对沪上餐饮业进行褒贬不一的点评,这是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办的“大众点评网”的特色。匿名贬损的点评在网上公开发表后,惹恼了多家餐饮企业。这些企业接连提起诉讼,追究网站经营者汉涛公司名誉侵权责任。另一方面,汉涛公司也耐不住有关餐饮业人士对网站的公开指责,将上海十方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员工杨江
告上了法庭。

  告他人:法院择日宣判

  昨天开庭审理的案子是汉涛公司状告十方餐饮公司及其员工名誉侵权案。引发该案的,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一档节目。今年7月2日“今日说法”播出了十方餐饮公司所属的“孔家花园”餐馆经理杨江在店中接受采访,旁白叙述:“杨先生说,他还分析出自己在网上被骂的原因……大众点评网的工作人员曾经邀请他加入特约商户,但当时被他拒绝了……就是因为自己拒绝加入特约商户,没有给大众点评网好处,才会在网上被谩骂。”

  开办大众点评网的汉涛公司认为十方餐饮公司及其经理杨江肆意杜撰,恶意歪曲,目的是借助传媒混淆视听,降低原告汉涛公司及其网站的社会评价,其行为使原告的名誉受到了损害,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但没要求经济赔偿。

  在无法调解情况下,昨日庭审后,主审法官张燕华宣布:择日作出判决。

  被人告:构成侵权败诉

  记者昨天获悉,多家餐饮企业与点评网站的法律交锋基本已落幕。状告网站经营方汉涛公司的有餐馆孔家花园、鸿运楼、三林塘、圆苑酒家。这些餐馆大多被一个起名“老饭桶”的网民在“大众点评网”上贬损,开骂的语言有:“我要为他们写一付对联,上联‘谋财害命’,下联‘丧尽天良’,横批‘三林绝后’”;“该店在我个人的‘食屎排行榜’上已荣登榜首!此店贿赂了太多的媒体栏目为其吹捧造势!”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对这些匿名的谩骂,由于找不到骂主,被骂的餐馆只能将经营网站的汉涛公司起诉到案。法院在判决中认为,被告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经营的网站负有管理之责,对网民通过其网站发表的信息和评论有合理审核义务,对这些带有明显侮辱性质的点评,被告长时间内未采取相应措施,应认定未尽到合理发现和审核义务,构成名誉侵权。但原告餐馆在判决中得到的赔偿不多,最多的也就千余元人民币,据悉,还不足弥补诉讼的费用。

  本报记者徐亢美

  大众点评网:不可能操控网评

  以立足第三方对餐饮进行评论的网站,却有会员与非会员之分,是否可能导致网站在管理网评上“偏心”呢?对此,大众点评网负责人龙伟解释,大众点评网从未承诺在网评方面给予会员单位以“照顾”,无论是会员单位还是非会员单位,网友作出的负面评价只要是客观的,网站从来不删。

  网站方面认为,特约商户只占到网站可搜索饭店总数的2%,而网站每天的访问量在几十万至一百万人次左右,所以根本不具备操控网评、哄抬特约商户饭店的能力。(樊丽萍)

  孔家花园:对网评应有辩驳权

  孔家花园饭店总经理杨江告诉记者:“这个网站没有给我们饭店经营方以说明辩驳的机会,有失公正。”杨江说,自去年起诉大众点评网侵权后,他也曾上网浏览,发现个别网友针对饭店的评价有失偏颇。“比如网上说孔家花园饭店的厕所又脏又臭,显然与事实不符。”

  “我们并不是不欢迎监督,但我们希望有更权威的机构进行监督。”杨江说,如果网站能够推广实名制,同时给饭店经营方一个及时了解信息、传达反馈意见的空间,将有助于饭店经营状况的改善,也能最大限度惠及食客。(樊丽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