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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诈骗案四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顾琼记者徐亢美)昨天下午,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对一起招聘诈骗案一审判决:朱某、黄某、袁某、华某犯诈骗罪,前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后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1月至3月间,朱某、黄某出资,在报刊上发布虚假的招聘广告,吸引了众多年轻人前来应聘。当应聘人员签订《实习(兼职)合同书》后,他们要求应聘人员用400余元的价
格购买1只实际价值仅10元左右的景泰蓝花瓶,以用作推销实习。过后,他们又以种种理由使应聘者落聘。据查,案犯4人通过上述诈骗手法,坑害了60多人,骗取钱财共计人民币22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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