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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怀疑女员工诋毁公司 将其捆绑后强拍裸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34 国际在线

  公司女老板怀疑员工诋毁公司商誉,千里之外将离职女员工强行带回合肥,并拘禁于办公室,以赔偿损失为名,对女员工捆绑和强拍裸照。

  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彭秀华、尹军、罗兵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

  合肥某美容公司女老板彭秀华,怀疑公司离职女员工小青(化名)在外诋毁公司商誉,遂怀恨在心。2006年7月7日下午2时许,彭秀华得知小青在蒙城县,就打电话叫来汪小霞(在逃)及公司驾驶员尹军及罗兵,由罗兵驾驶“长安”微型面包车,于下午5时许赶到蒙城县“女人湾”美容院。尹军、罗兵在车上等待,彭秀华伙同汪小霞强行将小青从美容院带上车,于当晚9时30分返回。四人将小青带至美容公司所在的合肥市凤阳路某处,彭秀华将小青带至办公室内,要其帮该公司讨要债务及赔偿损失,遭小青拒绝。彭秀华伙同汪小霞用透明胶带将小青双手反绑,嘴封住,并拍摄裸照,逼其签下了讨要债务的“合约”。7月8日凌晨,彭秀华、尹军(汪小霞与罗兵已先离开)才让小青离开,彭秀华还找小青要了200元去蒙城的费用。鉴于案件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法院从重处罚作出上述判决。(作者:杨联文 徐勇)

  来源: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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