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获亚太环境与发展实践活动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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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9:39 中国环境报 | |||||||||
曲小霞 本报讯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通过法律手段促进中国的环境可持续发展”活动,近日被亚太环境与发展论坛授予第一届“亚太地区环境与发展优秀实践活动”鼓励奖。此奖项由亚太环境和发展论坛颁发,授予在亚太地区为推动社会平等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此次共有亚太地区5个国家和地区的非政府组织获奖。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作为中国首家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帮助污染受害者的环境非政府组织,开展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以及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提起诉讼来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等活动,不仅在国内产生了广泛影响,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同。这是继去年底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获得“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后,中心获得的又一项奖励,也是中心在国际上首次获奖。 亚太环境和发展论坛于2001年在日本发起,其目的是为了探讨亚太地区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并提出区域平等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