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偷不“挑食”枕头洗发水都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07 台海网 | |||||||||
台海网9月13日讯(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李强 金玲) 刚刚20出头的李某华已经是两进宫了,今年三四月间,在短短20天内,李某华撬门入室盗窃作案12起。在作案中,李某华从高级用品到休闲裤洗发水,他都不“挑食”。近日,同安法院对李某华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2006年3月至4月间,李某华先后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窜至同安区祥平街道、新民
同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鉴于李某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可认定为自首,法院最终判决李某华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