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环保局将对未按期完成整改单位进行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26 乌鲁木齐晚报 | |
污染企业八成未整改 9月8日,在首府26家排放烟尘和污水不达标企业的最后整改期限日益临近的时候,市环境保护局在为期两天的督促检查中发现,到目前为止八成污染企业未开始动工整改。 市环保局副局长赵世英说,在9月7日至8日两天检查中,只有不到两成的单位完成了 据悉,市环保局在2005年环境监测中发现,我市有26家严重超标排污单位。 为此,市环保局于2006年5月10日向这26家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其中对烟尘和二氧化硫超标的企业限期整改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医疗污水和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的单位限期整改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 9月8日上午,记者跟随市环保局的检查小组,走访了首府一些环保整改单位。在上午检查的4家企业和2家医院中,按要求整改的仅有一家。 赵世英表示,对限期治理项目执行进展缓慢或未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将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报市政府要求停业整顿或追究单位法人的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张瑶 作者:周科 陈兰 牛振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