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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几米电缆被判三年 两伙“电线老鼠”昨获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1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下午,南京市建邺区法院第一法庭上,今年刚满50岁的武威拖着一条残腿,艰难地走上被告席。武威的亲弟弟武俊权因协同哥哥犯罪,被视为同案犯。该院刑庭审判长依据我国刑法第111条规定,对盗窃路灯电缆线的武氏兄弟及另一同类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被法院均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不等。

  案件一:兄弟剪电缆被抓

  今年6月19日凌晨5时许,刑满刚出狱的武威便拉上自家兄弟,瞄上了人口相对稀少的南京河西地区,准备盗窃一些公用路灯电缆线“换钱”用用。在打了一番“如意算盘”后,自认为凌晨作案时人少,被发现的可能性低,两兄弟便匆匆携带上一只扳手和一只钳子,来到该市黄山路218—1号附近,将正在使用中的3盏步道灯的灯杆杆门打开,随后将灯杆中的照明电缆剪断。不料,刚“咔嚓”一声剪下一截电缆线,便被该地区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及相关证据,认为武氏兄弟结伙盗剪的是电力部门已正式交付使用中的路灯电缆,危害公共安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尤其是武威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属于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法院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判决武威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武俊权有期徒刑三年。

  案件二:3月盗电缆180米

  40来米的电缆线,卖给收购站可能只能“卖”个千把块钱,偷了卖、装好再偷,如此“恶性循环”,只能给国家的电力设备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并导致一些电缆线头外露而造成相当的社会不安全因素。但既然有人愿意为此铤而走险,公然剪断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缆,其结果只能换来三年以上的牢狱生活。昨天下午的集中判决中,同类案件的另两名被告人朱某和陈某,仅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间,先后5次盗窃已投入使用的该市扬子江大道沿线路灯电缆,共计180多米,致沿线道路部分路灯照明中断,危害公共安全,也被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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