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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话线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17 今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徐德利 西研)为谋取钱财,一男子伙同他人多次窜入居民区内盗窃电话线缆,总价值近4万元。日前,河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32岁的郝某原系安徽省农民,于2005年来津打工。今年2月4日凌晨2时许,郝某伙同外号“二子”、“安庆”、“司机”三人(均在逃),驾驶一辆华利牌轿车,潜至河西区一
居民小区内,将天津网通小海地分局运行中电话线缆共305米剪断窃走,销赃后将赃款挥霍。

  初次作案得手后,郝某又相继于同年3月8日、4月14日及5月18日,伙同上述三人至河西区的三个居民小区,将网通、电力通信公司正式运行的电话线缆剪断窃走。后三人行踪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将郝某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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