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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陵园骨灰合葬费用上调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36 乌鲁木齐晚报

  墓地施工成本费核定为每平方米5198元

  9月10日起,在乌市烈士陵园合葬骨灰费用,从原来的300元调整为500元。自治区发改委昨日公布了核定后的乌市烈士陵园骨灰陵墓销售价格。

  据了解,乌市烈士陵园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现行收费标准是按照1994年自治区下
发的文件执行。自治区发改委考虑到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近年来成本费用增加等因素,本次对乌市烈士陵园骨灰陵墓销售价格进行重新核定,上调了骨灰合葬费,并进一步规范了其他收费。

  核定后,每座骨灰陵墓销售价格按照:墓地施工成本费+墓碑进价(包括运费)x(1+30%)收取,其中墓地施工成本费为每平方米5198元。

  墓地看管费本次未做调整,仍为每座墓每年30元。骨灰合葬费调整为骨灰合葬者一次收费500元。

  此外,碑文费即雕刻字费,以及瓷砖像制作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据乌市烈士陵园工作人员介绍,进入烈士陵园安葬者包括,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享受县处级待遇者,自治区、市优秀党员、劳动模范,地、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949年前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专家、教授、工程师,自治区确定的有特殊贡献的爱国知名人士,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人士可以安葬在烈士陵园。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进行公示,并及时到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变更手续。

  责任编辑:张瑶

作者:舒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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