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持刀抗拒民警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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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3:13 法制晚报 | |||||||||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持刀抗拒民警执法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刘畅)一少年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不但拒不配合传唤,还抄起一把菜刀威胁民警。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延庆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17岁的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今年5月18日傍晚,延庆县公安局永宁派出所两位民警到赵某家中,对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赵某进行治安传唤。民警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来意后,赵某仍拒不配合,试图离开。被民警拦住后,赵某抄起一把剪刀就向民警刺去,剪刀被父亲夺下后,赵某又对民警连踢带踹,接着又到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对民警再次威胁、辱骂。 经过审理延庆法院认为,赵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