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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鱼干夺人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5:27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龚佩琳周寅)鱼贩俞飞(化名)因出售河豚鱼干,致他人中毒身亡而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之后,他以其主观方面不存在犯罪的间接故意为由提出了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判决,对这起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上诉案维持原判。

  去年10月2日,被害人刘先生在吃了妻子李女士准备的河豚鱼干后出现中毒现象,后虽经医院极力抢救,终究因为中毒过深24小时内不治身亡。此后,农贸市场海鲜摊贩俞飞因
非法出售河豚鱼干致人死亡而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调查,李女士曾经多次购买河豚鱼干,她以为河豚鱼干不会有毒,前几次并没有出事,没想到这次竟然酿成惨剧。河豚鱼肉味道鲜美,民间素有“拼死吃河豚鱼”的说法,总是有人冒险去尝试。而俞飞在明知河豚鱼干为禁售水产的情况下,为牟取钱财而不断出售。

  市检察一分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认为俞飞在明知出售河豚鱼干非法并有可能致人中毒的情况下,依然非法销售造成严重后果,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建议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日前,二审法院采纳了建议,俞飞将在狱中度过8年。检察官希望通过这一判决给其他类似经历的商贩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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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河豚鱼中毒症状:一般出现在进食后半小时到3个小时内。发病起初症状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继而发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软瘫,心率由加速而变缓慢,血压下降,瞳孔先收缩而后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除集中处理。本市各食品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已被正式告知,严禁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若有擅自经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必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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