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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擅自切掉卵巢状告医院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5年前,16岁的阆中少女梅梅(化名)因患卵巢囊肿到阆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做手术,没想到在由外科医生主刀的囊肿切除术中,医生竟将花季少女的一个卵巢切了!浑然不知的梅梅从此陷入了噩梦般的生活,每次例假来临都剧痛难忍。去年考上大学后,梅梅才通过检查得知丧失了做女人的重要器官。于是,梅梅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阆中市法院,誓讨做女人的权利。昨日,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遭遇:丢了卵巢4年浑然不知

  2001年7月10日,年仅16岁的梅梅因腹部疼痛,被家人送到阆中市第二人民

医院就诊。医生诊断结论是,梅梅患了卵巢囊肿蒂扭转,需要手术切除囊肿。当天下午,在签订了“囊肿切除”协议书后,梅梅被推进了手术室。

  在手术过程中,梅梅听到一位护士惊叫:“你怎么把人家的卵巢切除了!”手术出来,梅梅当即将此事给家人说了,家长赶紧找到医院,结果对方坚称“不可能”。看到医院如此肯定,家人也没有深究。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怪事发生了,手术后,梅梅每次来例假,她的腰部都要出现钻心的疼痛。梅梅被无尽痛苦所淹没,开始是吃止痛药,渐渐地,打针、输液甚至麻醉都不起作用,剧痛就像一道魔咒,成为她摆脱不了的现实。

  2005年8月,梅梅在无休止的折磨中,考上绵阳的一所大学。在经历了又一次要命的疼痛后,梅梅到一家大医院做了检查。这次检查结果令梅梅如五雷轰顶:左侧卵巢缺失!也就是说,4年前那场手术,医生的确将她的卵巢切了!知道真相后,梅梅和家人多次找到医院讨说法,但医院一再推脱。随后,梅梅申请了伤残鉴定,其鉴定结论为七级伤残。

  2006年2月,梅梅以医院擅自切除自己的卵巢致残为由,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赔偿伤残补助及其它相关费用近7万元。

  庭辩:院方否认手术“有问题”

  昨日,在庭审中,梅梅的代理律师刘彦林称,此次手术存在诸多问题。手术一开始就由外科医生伏勇主刀,而伏勇根本不具备妇科手术资格,超范围违法行医导致手术出错;手术明确切除囊肿,但切除了卵巢,在切除卵巢时医院根本就没有征求患者及其家属同意,更没有书面的手术协议。术后未对切除的卵巢病检。这些行为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

  医院在法庭上持有相反观点。医院认为,梅梅患有卵巢囊肿蒂扭转,按惯例必须切除卵巢,医院手术不存在问题。对于外科医生做手术,医院称当时诊断为卵巢囊肿蒂扭转,因并发急腹症症状,外科医生可以对此做手术。对于卵巢切除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医院称不仅有口头而且有书面的协议。但记者注意到,法庭让院方代表找了半天,也没有拿出当初告知要切除卵巢的任何证据。

  梅梅的卵巢到底该不该切?阆中市人民法院委托

南充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6月29日,该鉴定书出台,鉴定结论认为梅梅的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左侧卵巢切除后标本未送病理检查,“是医方工作的不完善”。

  调查:相关部门不便发言

  昨日上午,从庭审现场出来,记者又来到阆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欲采访当事医生伏勇,结果被告知不在。随后,记者从外科大楼的墙壁上公示的信息看到,伏勇确实为该院外科副主任医师,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也证实,伏勇作为外科医生,已在医院工作了10多年。记者欲采访院长,结果对方先是以开会为由拒绝,随后又借口外出有事,拒绝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来到阆中市卫生局采访。首先接待记者的医政科相关人员表示,医生是不能超范围行医的,比如外科医生是不能够进行妇科手术的。随后,记者又联系上分管副局长岳启国,但岳称对此事尚不知情,鉴于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表示对此不便发表意见。据悉,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文/图 陈勇 王玉贵 记者 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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