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幼女状告生母 另结连理是过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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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0:06 楚天广播电台《事事关心》 | |||||||||
与他人未婚同居,后又抛弃亲生女,另结连理,被3龄女儿告上法庭。近日,湖北随州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小孩生母杨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6189.75元。 2002年,时年20岁的杨某在广东打工时与重庆小伙李某相识恋爱,未办理结婚手续即同居生活,生育一女。2005年3月,杨某突然离开广东回到随州北某镇老家。原来,父母在家又为其物色了一个对象。同年11月,杨某与该对象喜结连理。李某在广东边打工边抚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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