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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高多少可压“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0:20 温州都市报

  ◎船子

  话题提示——12日我市召开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透露,现在腐败的内容、方式、手段等已出现新变化:违纪问题从传统的用人、财务、工程建设等扩大到贿选、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入股等问题;违纪的主体则从个体违纪向家庭式、家族式群体违纪发展。(9月13日《温州都市报》第4版)

  只要是为了反腐败,所有的反腐新招都值得尝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反腐的招式在日新月异的现实面前似乎苍白无力。这几年各种各样防微杜渐的方法层出不穷,有张贴“廉政标语”的“廉政专栏”,有签订“廉政合同”发布“廉政宣言”的,还有收取“廉政押金”、公开“廉政账单”、培训“廉政内助”、评选“廉政模范”、印刷“廉政挂历”、发“廉政短信”的,如此名目繁多的反腐高招,为何仍难堵腐败的口子,公仆们依然“前腐后继”呢?

  依我之见,这是我们反腐思维定势所带来的后果。现在腐败的内容、方式、手段有所“改进”,由过去用人、财务、工程建设等腐败的重灾区,发展到现在的商业贿选、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入股等,可以想象,领域还有扩大之势头。鉴于此,如果我们还停留在上述提到的反腐招数,指望这些方法能有效遏制腐败这股浊流,无异于缘木求鱼。

  我认为,在当前反腐形势越来越严峻的背景下,反腐策略也应该做相应调整。从根本上讲,首先要落实群众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尤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其次,也是最根本的,从制度上健全。试问,如果一个社会不从制度上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而仅靠一些“民间偏方”就能反腐倡廉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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